火锅店合伙协议书

时间:2024-03-13 16:47:25
火锅店合伙协议书

火锅店合伙协议书

在生活中,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协议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想写协议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火锅店合伙协议书,欢迎大家分享。

火锅店合伙协议书1

一、组织形式: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及其相关规定组建合伙企业。

二、企业名称:东来顺火锅店 普通合伙企业

三、经营场所:全体合伙人的主要经营场所位于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寺中山路店

四、合伙的目的和经营范围:合法经营,共同盈利,创造火锅新时代!

全体合伙人共同从事餐饮业经营活动,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并由营业执照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五、合伙人的姓名和住所: 甲:***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 乙:**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 丙:**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 丁:**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

六、出资和缴付期限

七、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方式

1、为了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转,按纯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 2、纯利润的90%,按出资比例分配。

3、亏损时,如果继续运营,则按出资比例承担亏损,如果解散,择清算合伙企业共有财产,仍没有还清债务,则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连带责任。

4、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实施之前,可对分配方案和帐目进行审核,任何人对分配方案持有异议,应由合伙人全体会议讨论裁决。

八、合伙事务的执行

1、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若有争议,依半数以上的主导意见决定。合伙人无论出资数额大小,每人对合伙事务仅有一票表决权。

2、丁委托甲乙丙管理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执行过程中的一切事务;丁亦可提出经营方案,制定经营计划,交全体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3、甲负责制定火锅店的营销策略;乙负责大堂事务,包括采购和解决纠纷等日常事务;丙负责研发迎合广大消费者口味的火锅底料;四人可共同讨论火锅店的一切事务。

4、在合伙事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都可以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开展业务,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活动由全体合伙人负责。

九、 入伙与退伙

1、入伙 (1)接纳新的合伙人须由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2)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合伙人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不得声明退伙,但出现下列情形除外: (1)合伙人死亡、精神错乱、破产之后,其他合伙人不愿维持合伙关系; (2)合伙经营连续在15月内出现亏损;

(3)一半以上的合伙人在表决中对合伙经营投不信任票。 (4)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

(5)或者用下列规定:合伙人可以声明退伙,但在退伙前一个月应以书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转达退伙意向。 3、退伙时按协议进行清算

十、争议解决办法

1、全体合伙人内部协商裁定,拥有一票否决权 2、协商不一致时,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退伙

十一、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当出现如下情况时解散:

(1)提前达到本协议预期的目的;

(2)某一合伙人死亡、精神错乱、破产之后,其他合伙人不愿维持合伙关系; (3)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清算:(1)按出资比例清偿合伙债务;(2)结清未付工资;(3)返还出资;(4)分配盈余。

十二、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否则造成企业的损失由该合伙人自行承担;

3.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本协议合伙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火锅店合伙协议书2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丁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第一条 合伙宗旨:本合伙企业依法组成,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和工商登记等,并注册为企业负责人。合四方本着共同出资,组成合伙企业,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宗旨精诚合作,经营利润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分配(扣除经营成本后)。经营债务同样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火锅。

第三条 合伙期限(以房屋租赁期限为准)

合伙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按照各自投资比例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元。

2.合伙人共同出资约____万元,甲方投资占出资额的____%;乙方投资占出资额的____%;丙方投资占出资额的____ %;丁方投资占出资额的____%,各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缴交至企业账户。逾期不交或未足额缴交的,对应交未交金额数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2倍计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任何合伙人不得随意进行处分、占有。

合伙企业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以终止时企业全部财产,按出资比例予以返还。

第五条 经营利润分配与债务承担

1.经营利润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各自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条件:①全体合伙人同意;②认可本合同约定的条款;③同意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条件:

①有正当理由;

②不得在合伙企业经营困难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六个月书面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 ……此处隐藏2532个字……所占单店出资比例20%的价值系全体投资人根据自己的考察、了解、估算作出的价值判断而最终在本协议中达成一致的价值认定,不存在重大误解与显失公平的情形。

【本协议中的17.1条和17.2条的规定仅适用于翠峰苑公司以运营管理等无形资产资源在单店的出资、收益情况】

第七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八条 单店合伙人的投资款以单店所产生的净利润按比例返还,返还顺序如下,

18.1 先按季分配单店合伙人的相当于其60%的比例的出资。在此期间,翠峰苑公司不参与分配利润。

18.2上述目标完成后,单店所产生的利润分配再按各方的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即翠峰苑公司分配20%的利润,其它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分配剩余的利润。

18.3 翠峰苑公司与带头人约定双方共同商定备选店址是否适合开设翠峰苑火锅餐饮业务,同时向单店合伙人说明备选店址的情况,以便于各合伙人自行做出明确的投资判断。 第十九条 流动资金的缴纳分配方案

19.1 其他合伙人投资中包括单店流动资金:单店流动资金为人民币10万元用于产品采购和羊肉储备。该流动资金不在返还之内,由翠峰苑公司负责管理使用,翠峰苑公司须按同期的1.5倍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该利息按季度结算。

第二十条 当投资项目出现亏损时,单店合伙人须按出资比例进行分担。 第二十一条 风险金的提取和管理

21.1 提取比例:在单店投资收回60%后,于单店运营的净利润中需先提取5%的净利润,作为处理突发事件的风险金,当累积提取额达到投资总额的10%或者达到十万元时,不再提取。 21.2 该资金管理:需经双方投资人一致同意,风险金由翠峰苑公司保管、支配,并存入翠峰苑公司与带头人的指定账户内,投资双方共同监督该资金的使用情况,该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纳入该项目利润。

21.3 该资金使用,风险金主要用于弥补短期亏损以及应对不可预见、突发事件,运用资金时须双方投资人一致同意。

第八章 投资事务的执行及其相关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二条 单店合伙人对单店执行投资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 经单店投资人决定,委托威海市翠峰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事务执行人)执行本合同经营项目,管理单店运营事务。翠峰苑公司与项目带头人负责单店开业前的资金筹措和支付(包括但不限于房租、设计费、装修施工费、单店固定资产采购以及开店所需要采购的其各种物品的采购费等费用【具体详见单店投资预算及其明细】,但需要经过翠峰苑公司与项目带头人通过翠峰苑公司的协调管理办公系统(以下简称翠峰苑OA系统)进行网络审批付款后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单店开业后由翠峰苑公司管理店面运营,资金由翠峰苑公司与项目带头人统一进行管理,由双方分派会计、出纳监管使用,但只限于正常经营(也需按翠峰苑OA系统进行审批执行),正常经营之外的资金支配需要经翠峰苑公司与项目带头人双方审批同意后,才能予以执行。

第二十四条 单店投资人有权监督单店投资项目的运营情况,事务执行人应当定期向单店投

资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投资项目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包括以下诸条

24.1投资人对单店享有财务查阅权,可以查阅单店财务账簿,但应事先向单店财务主管提出书面申请。

24.2事务执行人应当每周向各投资人提供单店周营业额,接待人数、人均消费等数据信息,每月15号之前向单店投资人提交上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a 资产负债表

b 损益表 c现金流量表 d财务情况表 e利润分配表

24.3 当出现正常营业之外的超过五千元以上的损失或支出时,投资事务执行人应及时通报其他投资人。

24.4事务执行人应提供前半年投资项目执行人所开新店(包括直营店、控股店及二八分成店)的原材料、易耗品、固定资产等物品的价格目录作为参考。

24.5单店经营期间,事务执行人依本协议向单店供应的商品如遇市场价格变动,事务执行人应及时通报单店投资人。

24.6事务执行人应在单店工程装修开工前向各投资人提交装修预算报表、工程材料报价单及用料清单等。上述材料如有品牌或价格变动,各投资人协商后确认。

第二十五条 单店成立后,公司的会计人员由翠峰苑公司与项目带头人负责选任,出纳由翠峰苑公司负责选任,资金管理由单店统一执行,执行过程中除正常经营的费用外,其他支出需经翠峰苑公司与项目带头人双方审批后,方能执行。

第二十六条 事务执行人应当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全体投资人谋取最大的经济利益。

第二十七条 如果因事务执行人的原因(故意、过失),给投资项目造成损失的,事务执行人要承担赔偿全部损失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投资人会议。

无特殊情况下,每月召开一次投资人月度分析会议,由翠峰苑的管理人员召集并主持(或由双方指定)。 第九章 单店合伙人的出资变更事项

第二十九条 单店合伙人的出资变更,须经单店合伙人一致同意,另行订立书面的合伙人出资变更协议。订立转让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投资单店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承接原合伙人同等权利,义务,责任。单店对其入伙前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 经单店合伙人同意,投资协议签订后不满三年,投资人不可以转让其股份,三年后单店合伙人可以将自己的出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单店其他合伙人,转让价格不得高于其

火锅店合伙协议书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对“XX”火锅进行合作经营,现经双方商议,由乙方现行试营运三个月,待三个月试运营结束后再约定具体合作事宜,现将三个月试运营期间合作具体方案约定如下:

一. 店面具体情况:

1. 法人代表:2. 店面地址:3. 现有人员配置情况:4. 店面配置设施情况(详见盘点配置单)

二. 具体约定事宜:

1. 三个月试营运期间,由甲方提供营业店面现有所有配置,包括营业执照、操作间设备、楼面现有餐具、桌椅设备以及前厅所有运营设施,同时保证乙方运营权限的完整性。

2. 此期间由乙方全权负责所有运营事宜,甲方在此期间不需投入任何资金,乙方在此期间不向甲方交纳任何费用。

3. 此期间店面经营的盈亏情况与甲方无关,均有乙方自行承担。

4. 此期间店面所有经营内容,包括财务、人事、后勤等各方面。乙方可自行安排调整,甲方不予干涉。

5. 此期间甲方不得以法人身份干涉乙方的任何经营行为。

6. 此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出售、转让甲方店面的所有设施、设备,并保证甲方店面所有设施、设备的完整性。

三. 甲乙双方再试运营期间无任何形式经济合作,并无任何形式的风险利润关系,乙方自负盈亏,待此协议期满后双方在进行商议由双方共同承担的合作经营费方式,试运营期限为 至 。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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